为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的通知》精神,我市高度重视,多错并举,扎实开展奢华浪费建设清理整治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及时印发了《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文件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向从科同志在全州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部署会上讲话文件的通知》,使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的重要意义,领会中央、省、州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把握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重点、时间、范围、政策依据和方法步骤,按上级要求立足单位职能职责抓好督促协调、推动落实。
二是明确职责,建立协调机制。明确由市委活动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督促协调、推动落实;市委宣传部从舆论强化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等问题的清理整治;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指导对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及举债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进行奢华浪费建设的清理整治;市水务局、市发改局负责指导违规建设水景观等问题的清理整治;市文广局负责指导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方面的奢华浪费建设问题清理整治;市审计局对奢华浪费建设进行审计监督。市纪委成立了督查组,对全市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对群众反映和关注较多的项目建设进行核查,力争件件有落实。
三是摸底自查,扎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均按照各级相关精神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同时采取实地走访、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拉网式对已建、在建及计划建设的楼堂馆所等项目进行摸排。我市78家单位对2007年3月以后举债建设的豪楼、地标,重点对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进行全面摸排清理,清理率达100%。并上报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情况报告及统计表78份。
通过对各单位建设情况进行筛查,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均未发现有违规新建办公用房,也没有发现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的项目;没有发现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的项目,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建设的项目,建豪楼、造地标,搞形象工程、奢华工程、面子工程的情况;没有修大广场、挖大湖、建大喷泉;没有修建超标准超规模的会议中心、景观大道、水景观等情况,未发现造豪楼、建地标等情况,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均符合上级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