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示范特色小镇评选办法》,聚焦“特色、产业、生态、易达、宜居、智慧、成网”7大要素,按照“自查自评、自愿申请、考核评选、审定发布”4个环节,经过反复研究和认真比选,依据得分高低最终形成了2018年省财政奖补支持的特色小镇名单。
弥勒市获省财政奖补支持的特色小镇:可邑小镇、“东风韵”小镇、太平湖森林小镇、红河水乡。
可邑小镇
“东风韵”小镇
太平湖森林小镇
红河水乡
这4个小镇,将分别获省财政1.5亿元奖补支持。
据悉,《云南省示范特色小镇评选办法》主要从坚守“四条底线”、聚焦“七大要素”、规划质量、投资主体、形象进度、取得成效、州县重视、加分项、一票否决项9个方面进行考核。明确按照打分制进行评选,总分100分。其中:规划编制(15分)、聚焦“特色、产业、生态、易达、宜居、智慧、成网”七大要素(50分)、投资主体(10分)、形象进度(10分)、取得成效(8分)、组织领导(7分),依据得分高低确定奖补名单。在总分100分的基础上,设置了加分项和一票否决项。其中,对以云南世居少数民族,尤其是人口较少民族和“直过民族”为特色创建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加分倾斜;对出现触碰生态红线、通过政府违规举债来创建等7种情况的一票否决。2018年—2020年,每年评选出前15名特色小镇,省财政给予每个特色小镇1.5亿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项目建成后,授予“云南省示范特色小镇”荣誉称号,可以重复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