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人数也呈现逐年增长态势,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影响。该局结合现状,对现有力量进行整合,创立了“八个一”普法教育模式,形成预防、维权、服务、帮教“四位一体”的工作新机制,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障青少年权益方面取得突破。
一是搭建一个定点教育平台。依托西山民族中学“弥勒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开展“模拟法庭”、“我是交警”等法制教育活动,通过图文展板、创意造型等展示手段,打造一个集知识性、趣味性、警示性、互动性和观赏性于一体的法制定点教育平台,改变过去不定期到学校上法制课的单调形式,促进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常态化和规范化。
二是出台一批制度。先后印发《弥勒市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弥勒市2015年“关爱青少年送法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弥勒市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律师参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
三是创建一批法治示范学校。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依法施教和文明育人的良好环境。截至目前,共有12所学校被州普法办评定为红河州依法治校示范单位,20所学校被市普法办评定为弥勒市依法治校示范单位。
四是聘任一批“法制副校长”。调强配齐全市各学校法制教育副校长,全市137所小学、16所中学均聘任了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今年以来,组织119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到学校上法制课163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展出展板76块,法律咨询117人次,受教育学生达3万余人次。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带入课堂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做到了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经费、组织、制度、检查“四到位”。
五是编印一系列宣传手册。市普法办会同市教育局编印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弥勒市学生安全防范手册》、《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读本》、《预防违法与犯罪争做守法好公民》等系列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手册,免费送进学校、送到青少年手中,实现教育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六是组建一支志愿者服务队伍。调整充实普法志愿者队伍,把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工作者、各村(社区)调委会主任、大学生志愿者、执业公证员、执业律师纳入队伍中,普法志愿者队伍由原来的226人增加到300人。建立健全普法志愿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为全市各学校提供服务型、互动型、创新型普法宣传活动。
七是开辟一个维权“绿色通道”。畅通“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专门为未成年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未成年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规范工作站运行,通过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截至4月底,共接受未成年人免费法律咨询10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1份,接受指派、审批办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58件。
八是实施“一助一”结对帮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做到履行职能助关爱、拓展教育在预防、综合治理促规范、锐意创新求实效,形成挽救与关爱、预防与矫治交融的工作模式。强化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通过道德、法制、文化、技术教育及公益劳动等帮教活动,转化其思想、灌输知识、矫正恶习、培养技能,减少和避免他们重新犯罪。同时,联合社区干部、包片民警、司法所干警对失足青少年实施“一助一”结对子的帮教措施,做到哪里有帮教对象,哪里就有帮教人员。